1.0
PURPOSE
目的建立并保持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外协、外购件、半成品和产成品的有效控制机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出厂。 2.0
SCOPE
范围本程序文件适用于生产全过程不合格原材料、半成品及产成品的处理。 3.0
RESPONSIBILITY
责任3.1质量部负责组织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工作。 3.2供应链负责与供货商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3.3生产制造车间负责生产的不合格品的返工。 3.4质量部经理批准对原材料和产成品不合格的处理。 4.0
PROCEDURE
程序4.1进料不合格的处理 当来料整批或部分不合格时,质检部检验员应将“进货送检单”交制造中心加签是否急用的意见,而后呈质检部经理作出处理意见。 4.1.1 如物料为急用,不合格项又不至于引起客户抱怨时,可作“特采”处理(如合同有要求时,特采接收一定要经顾客认可同意)。在该批物料的适当位置上贴“特采接收”标签。 4.1.2 如物料为生产急用,该物料又可为生产使用部门加工/挑选使用时,可作“加工/挑选”处理。在该批物料的适当位置上贴“加工/挑选”标签,质检部主管应填写“加工/挑选使用指示单”给仓库、生产使用部门等部门。 4.1.3如物料不为生产急用或使用后必定引起顾客抱怨,则对该批物料作“退货”处理。在该批物料的适当位置上贴“退货”标签。对做“退货”处理的物料,仓库应通知采购部,由采购部与供应商协商退货事宜。 4.2生产过程中来料不合格品的控制(注:此处之“来料”可以是上一工序产品,也可以是外协、外购物料)。 4.2.1生产车间将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原材料、零部件进行隔离(将不合格品放在“不合格品”标识的容器中,或将其放在不合格品区域),并适时对不合格品进行分类整理,在盛不合格品的容器上贴“不合格品标识卡” ,然后开出“退料单”,通知质量部判定。 4.2.2质量部按相应检验要求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并在“退料单” 、“不合格品标识卡”上填写处理意见。 对不合格品的处理包括: a.将不合格的外购(外协)物料、零部件退回供货商; b.报废 c.退上一工序返工 d.让步使用 e.挑选/加工使用等。 4.2.3生产车间根据质量部对不合格品的处理意见,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 a.判定退回供货商的不合格外购材料、零件,由生产车间退回仓库,仓库通知供应链进行处理。 b.报废的不合格品,生产车间将其退回仓库,仓库适时废弃。 c.作“挑选/加工使用”处理的不合格品,退上一工序返工,返工后的产品由质量部复检。 4.2.4当不合格较严重时,质检部必须对同一批、类的仓库存货、在用品重新检查。 4.3生产过程中检查或自检发现的单个不合格品的处理(注:此处不合格品为本车间生产中生产)。应将其放在有“不合格品”标识的容器中,或将其放在不合格品区域,并经质检员评定后作如下处理: a.报废 b.退上一工序返工 c.让步使用 4.4不合格半成品的让步接收 4.4.1如生产车间认为不合格半成品可以让步接收,生产车间应填写“让步接收申请表” ,技术部、质量部、生产制造部在考虑对下道工序或成品的影响程度的基础上,做出是否接收让步申请的决定,让步申请应由质量部经理批准。 4.4.2对批准让步接收的不合格半成品,质量部质检员应在其上贴“让步接收”标签,并在相应报表中做好记录。 4.5成品入库检查中不合格的控制 4.5.1当成品不合格时,质检员应将“不合格品申请表”交与质量部主管,由质量部主管作出处理决定,并由生产部门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4.5.2处理决定包括:返工、让步接收、报废等。 a.生产车间返工后的产品需经成品检验员复检,填写“MRB跟踪单”。 b.让步接收应不影响顾客的使用,应不引起顾客的抱怨。有合同要求时,让步接收应征得顾客批准认可。 c.批准报废的产品,由生产车间将其移至仓库报废区,由公司统一处理。 4.6交付及投入使用后不合格品的处理 4.6.1交付及投入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本公司给予调换、修理或赔偿。 4.6.2顾客退回修理的产品的控制见《顾客财产管理程序》 。 4.6.3质量部视问题的严重性,适时向负责部门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