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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年,我国太阳能光伏电池片及组件进出口总额158.8亿美元,同比下降28.15%。其中出口额122.9亿美元,同比下降18.03%,出口数量同比增长17.73%,出口价格同比下降30.38%;进口额35.9亿美元,同比增长27.66%,进口数量同比增长29.88%,进口价格同比下降1.71%。
受贸易摩擦影响,我对欧盟市场出口大幅下降;亚洲市场出口继续增强,成为我国光伏出口最大市场;非洲成为我国出口光伏产品增长最快市场。
2013年,我国太阳能光伏电池片及组件对欧洲出口额为37.2亿美元,同比大幅下降61.98%,占比为30.26%,市场份额大幅下降,仅占我国出口1/3左右;我对亚洲市场出口55亿美元,同比大幅增长124.32%,占我出口全世界份额44.78%,成为继欧洲市场后我国光伏电池第一大出口市场。
我对非洲国家出口额为5.66亿美元,连续保持快速增长,同比增长387.08%,成为我太阳能光伏电池出口增长最快的新兴市场,我国光伏对非援助项目起到一定的示范和带动产品出口的作用。
从贸易方式结构分析,加工贸易占据主导地位。2013年,我国太阳能光伏电池加工贸易出口额为65.54亿美元,出口占比53.33%,同比下降22.73%;一般贸易出口额为50.42亿美元,占比41.03%,同比下降17.09%。
光伏电池产业机遇与挑战并存
2013年全球光伏组件产量约40GW,同比增长9%,其中全球主要组件生产国如欧洲、日本和美国的组件产量分别为3.5、2.8和1.2GW,我国光伏组件产量约为26GW,同比增长13%,连续7年居全球首位。2013年全球光伏组件总需求约35GW,比2012年增长约15%;而与此同时,2013年全球光伏组件总产能仅比2012年增长不到2%。
展望2014年,随着行业的整体好转以及由于组件价格下降使得光伏发电成本不断逼近甚至达到平价上网,预计全球组件产量继续呈现增长势头,全年将达到43GW。我国光伏组件有望超过28GW,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但由于多晶硅等原辅材、第三方电池片涨价,以及国外市场的不确定性也将给企业带来经营压力。部分闲置产能相继启动,产业也将承受供需压力。
市场产能过剩,供需失衡,国外市场依存度高,贸易方式需要转变,行业标准有待提高。光伏市场产能过剩,供需失衡,行业整体利润下降,企业面临破产危险。近年我国光伏电池产业规模不断扩大。2008年我国光伏电池产量达2吉瓦(下称GW),占全球产量的36.7%;2009年突破4GW,占全球总产量的40%;2010年约8GW,占全球产量的50%,居世界首位;2011年达到20GW,约占全球产量的65%;2012年,光伏电池组件出货量约23GW,但产值同比将大幅下降。
企业负债率畸高,资金链面临短缺风险。由于需求无力、库存积压、经营性现金流锐减,再加上投资基金和银行对光伏热情的消退,多数光伏企业正面临资金链条紧绷甚至断裂的风险。
70%以上太阳能电池产品依赖出口,国外市场依存度过高,国内光伏市场尚未大规模启动。我国70%以上太阳能电池产品用于出口,国外市场依存度仍然过高。
行业标准有待规范,行业自律有待提高。我国光伏产品出口企业主要集中在江苏、浙江、上海和江西。2013年有出口实际业绩的光伏电池企业420家,产能过剩明显,容易形成国内企业竞价销售,因此亟须规范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太阳能行业的进出口行为。
我国光伏外贸企业遭遇外贸困境。近三年,美国、欧盟、印度频繁对我太阳能电池板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2011年10月,美国对我国出口的太阳能电池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这是我清洁能源产品在国外遭受的第一起贸易救济调查;2012年9月6日,欧盟对我国出口的太阳能组件、电池及硅片进行反倾销调查,印度也已经正式对我太阳能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2014年1月23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来自中国大陆的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以下称“双反”调查),同时对来自台湾地区的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这是继2011年美对华光伏电池“双反”调查后再次由SolarWorld公司挑起的第二轮“双反”调查。
我国光伏产品出口受到欧债危机、主要出口市场补贴削减等国际因素影响较大,出口需求明显下滑。自2008年爆发全球经济危机以来,国际市场需求一直低迷。近年来全球欧债危机愈演愈烈,全球经济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恢复,前景令人堪忧。我太阳能出口企业对国际市场依存度较高,受世界经济不振影响较大。此外,主要出口市场补贴削减、市场汇率波动,也将对企业出口造成不利影响。
出口市场从欧美向亚非市场转移,应谨防日本等新兴市场对我光伏产品贸易调查苗头。从2012年至今,我国光伏产品相继遭到美国、欧盟和印度市场的“双反”贸易调查,传统市场份额锐减。与此同时,日本、乌克兰、澳大利亚以及非洲等市场成为我国光伏产品出口新兴市场。
稳定出口扩大内需
通过贸易救济、开拓新兴市场等方式保持出口稳定增长。按照我国规划,预计我国仍有大量光伏产品需出口国际市场,因此稳定出口是重中之重。一是统一积极应对国外贸易救济调查。充分发挥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商协会及应诉企业的“四级联动”机制,通过法律抗辩、政府交涉、业界合作等方法,继续积极应对国外贸易救济调查;二是支持企业开拓新兴市场。随着新兴国家的迅速跟进,新能源市场已呈现多元化趋势。建议通过对外援助项目,支持我国光伏企业拓展新兴市场;我驻外使领馆、商协会等应密切关注国外政策和市场竞争环境动向,挖掘新兴市场发展机遇;有关机构积极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金融、信保等多方面支持。
设立国家级光伏检验检测实验室和光伏认证中心,推动出口产品强制认证和国际互认,引导出口产品进一步提高技术和研发水平。建议由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设立专门的光伏产业贸易促进中心,推动出口光伏产品研发,提升产品技术水平;重视对光伏行业进口关键装备、专用材料的分析和研制研发,提升我光伏行业的自主权和竞争力;组织会员企业建立独立的国家级光伏检验检测实验室和光伏认证中心,提供国际一流检测水平和相关绿色认证,配合商务部规范出口秩序管理,推动我国光伏绿色认证国际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
2012年,国家发布了《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将2015年光伏装机目标定为20GW;工信部、能源局、国家电网等多部门正联动研究制定促进我国光伏市场发展的相关措施。相关政府、商协会应该抓紧落实国家出台的相关措施,启动国内市场,以弥补海外市场需求萎缩带来的需求不足。此外,还需要为企业寻找国内合作项目,如在流通业领域建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市场。
来自:国际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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